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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振会一行赴天津海事法院、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进行访问交流

发布日期:2024年04月11日 09:32点击次数:

为加强海洋领域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共同探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问题,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。

4月10日,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研究院”)院长高振会带队赴天津海事法院进行访问交流。海事法院副院长李增强、副庭长马士骏、法官宋文杰、张君宇等出席会议并就生态环境损害案例展开深入讨论。

研究院副院长黄理辉对研究院和环境法医学进行了详细介绍,李增强对研究院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,并回顾了“塔斯曼海”轮溢油海洋生态索赔第一案审理经验,指出了审理过程中的法律难题。他表示,“塔斯曼海”案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产生了深远影响。随后双方就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、赔偿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,并共同探讨了如何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应用到案件审判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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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日下午,黄理辉带队赴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进行座谈交流。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党委书记夏登文、副主任高占科、处长袁玲玲、郭小勇、汤海荣等参加了座谈。

在交流会上,研究院代表对研究院工作情况、环境法医学的服务对象、存在的问题以及计量标准制度的建立进行了详细介绍。双方围绕海洋生态标准体系研究展开了研讨,并就海洋生态损害标准化、计量、鉴定、赔偿标准等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。双方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,在交流合作、海洋标准和规范研制等方面加强合作,为建设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作出更大贡献。

这次座谈交流为研究院与天津海事法院、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之间的合作奠定了基础,通过深入交流和讨论,双方加深了了解,拓展了合作领域,共同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了智慧和力量。

教授程永强、副教授孔令帅等共同参加访问交流活动。


【作者:王金铭;编辑:王金铭;审核、责任编辑:耿超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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